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在存。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
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察長張幸民。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

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在存接受記者採訪。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
  減少層層審批,主任檢察官對案子終身負責
  新京報快訊 (記者劉洋 張媛)今天上午,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正式成立並行使職能,該院首設主任檢察官制度,目前首批10位主任檢察官已遴選完成。
  該院成立一大亮點便是首設主任檢察官。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成立了由資深檢察官、法學專家、律師、組織人事部門代表等組成的檢察官遴選委員會,已於本月完成了首批10名主任檢察官的遴選工作。這些主任檢察官作為辦案組織的負責人,在檢察長授權內,依法獨立行使檢察辦案權等相關職權,對做出的案件處理決定承擔辦案責任。據介紹,主任檢察官制度凸顯了主任檢察官在辦案中的主體地位,將形成權責明晰、權責統一、管理有序的檢察權力運行機制,做到“誰辦理、誰決定、誰負責”。
  新上任的四分檢檢察長張幸民介紹,主任檢察官要對案件全權負責,過去案件管理模式層級比較多,主要有三級,承辦人是一層意見、所在部門一層意見、主管檢察長是一層意見,要層層審批,這樣一旦案件出現質量瑕疵再追究和倒查責任顯得比較分散,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是此次司法改革重點,突出主任檢察官的主體地位,誰辦案誰負責,“終身負責、負責到底”。原則上取消了層層審批,除非重大疑難案件。
(原標題:北京市四分檢成立 首設主任檢察官)
編輯:SN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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