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日報訊 (記者/陳楓 通訊員/粵衛信)近日媒體報道我省部分地區孩子入學與計劃生育證明“掛鉤”一事,引起廣泛關註。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3日接受南方日報記者獨家採訪時回應稱,省衛生計生委沒有要求把入學與計生證明“掛鉤”,計劃生育證明對子女入學不產生實際影響。
  該負責人表示,根據《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第十一條“省實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兼職委員單位制度,市、縣(區)實行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兼職單位制度。兼職委員單位和兼職單位應當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職責分工,制定實施的具體措施”的規定,我省計劃生育工作實行兼職委員單位制度。教育等16個職能部門為計劃生育兼職單位,在省委、省政府及當地黨委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,與衛生計生部門一道,共同做好計劃生育工作。具體工作實施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,結合本地區、本部門的實際,制定具體落實措施。各地、各部門具體實施政策,由各地、各部門根據實際,綜合考慮、自行制定。
  該負責人還表示,計劃生育證明記載著育齡群眾的基本婚育信息,是政府及有關部門為育齡群眾提供優生指導、生殖健康、避孕節育等管理和服務的重要參考。部分地區要求教育部門在子女入學時查看父母的計劃生育證明,只是將此作為瞭解和掌握其父母婚育情況的一種工作方式,目的是更準確地採集、掌握育齡群眾的婚育信息,以便政府及有關部門更好地為他們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務。計劃生育證明對子女入學並不產生實際影響。  (原標題:未要求入學與計生證明“掛鉤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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